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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16种CCC认证产品转第三方认证,2026年底前须完成证书转换

2026-11-03 15:08

一、本次调整涉及16种高风险产品

本次调整覆盖4大类共16种与群众人身安全、生产安全密切相关的产品,全部为安全风险较高、与民生关联紧密的品类,具体清单如下:

▸ 调整产品清单

  • 电气保护与动力类:熔断体、小功率电动机

  • 电动工具类:电钻、电动砂轮机、电锤

  • 焊接设备类:直流弧焊机、TIG弧焊机、MIG/MAG弧焊机、等离子弧切割机

  • 机动车安全部件类:汽车安全玻璃、汽车安全带、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汽车行驶记录仪、车身反光标识

此次调整是强化产品质量源头治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通过第三方专业认证机构的全流程审核,进一步提升高风险产品的安全准入门槛,防范因企业自我声明不实导致的质量安全隐患。

二、关键时间节点与过渡安排

公告设置了清晰的过渡期与分阶段实施要求,保障企业平稳完成转换:

2026年7月1日起
指定认证机构正式受理上述16种产品的CCC认证委托;"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信息报送系统"同步停止接受、生成相关产品的新自我声明提交。其中机动车安全玻璃领域的认证委托受理时间顺延至2026年10月1日启动。
2026年12月31日前
所有相关生产企业必须完成全部产品的CCC证书转换工作,并主动注销对应的原有自我声明,不得遗留未转换的有效声明。
2027年1月1日起
16种产品必须取得CCC认证证书并加贴CCC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届时系统内未完成转换的相关自我声明将被统一注销。

针对存量产品设置了人性化过渡政策:对于在自我声明有效期内已经出厂、且后续不再生产的产品,无需转换证书,可在产品生命周期内继续正常销售,企业需留存好销售合同、出库单、发票等已出厂证明材料,以备监管核查。

三、转换流程便利政策

为降低企业转换成本、避免重复评价,公告明确要求指定认证机构在确保认证质量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采信企业原有持有的有效自我声明评价结果,直接换发CCC认证证书,无需重复开展全量型式试验和初始工厂检查,最大限度压缩转换周期、减轻企业负担。

企业可通过国家认监委官方网站查询最新指定认证机构名单,结合自身产品品类选择对应机构提交认证委托。目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已陆续梳理辖区内相关企业清单,组建专家帮扶团队,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流程指导等服务,协助企业高效完成转换。

四、企业合规行动建议

当前距转换截止日期已进入倒计时,建议相关企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全面自查梳理:对照产品清单逐一排查,确认本企业产品是否属于调整范围,统计需转换的自我声明数量、产品型号,建立转换工作台账,避免遗漏。

  2. 提前规划申请:尽早对接对应指定认证机构,了解认证要求和办理流程,合理安排申请时间,避开年底集中申请高峰,避免因排队延误影响证书获取。

  3. 备齐技术资料:提前整理完善产品技术文件、型式试验报告、工厂质量体系文件等认证所需材料,确保产品符合现行有效标准要求。

  4. 规范标志使用:取得CCC认证证书后,严格按照规定在产品本体、包装上加贴CCC标志,同时及时完成原自我声明的注销手续。

五、合规风险提示

▸ 违法后果警示

2027年1月1日起,市场监管部门将对该类产品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对未取得CCC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严肃查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CCC认证制度是守护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市场准入防线,此次认证模式调整将进一步压实认证机构"守门人"责任,通过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等全流程管控,切实保障产品安全。请相关企业高度重视认证转换工作,按时完成合规要求,共同维护公平有序、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

政策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部分产品认证模式的公告》(2025年第57号)